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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30

《南京市儿童友好公园建设导则(试行)》政策解读

2021年,国家发改委联合22部门发布《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到2025年,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,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,让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、公共服务、权利保障、成长空间、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。为积极响应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求,由南京市绿化园林局主导,苏邑集团参与编制的《南京市儿童友好公园建设导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导则》)于2023年12月发布。儿童友好公园建设目标是打造从儿童身心需求出发的便捷舒适、安全有趣、生态自然、文明友好的城市公共绿地空间,提升儿童群体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《导则》从分类引导、建设要点、实施保障、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。

 

 

1《导则》主要内容

《建设导则》共6个部分。

第一部分,总则

确定了儿童友好公园的基本概念、适用范围、基本原则、总体要求。儿童友好公园,是指在公园建设中,能够贯彻儿童友好的理念,合理布局、因地制宜为儿童提供游戏玩耍、亲近自然、社会交往等空间,科学配置满足儿童需求的服务设施,有助于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,增强儿童对自然和社会认知的公园。

第二部分,分类引导

根据儿童身心特点,对儿童使用频率较高的郊野公园、综合公园、专类公园、社区公园、游园、口袋公园、广场等儿童友好空间进行差异化建设引导。各类绿地的适儿化建设宜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亲自然性,提高趣味性和参与性,激发儿童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。

 

 

第三部分,建设要点

围绕选址与布局、活动场地、配套设施、绿化种植四个章节,分别进行建设指引。选址要求儿童友好公园应选择适宜儿童活动的区域建设,保证儿童活动安全。活动场地宜根据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特征分区设置,并对各分区提出功能布置要求。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游乐设施、运动设施、服务建筑、服务设施、安全设施等,对各类设施配置提出儿童友好相关的建设引导要求。绿化种植从种植品种选择及植物空间布局方面进行具体的建设指引。

第四部分,实施保障

提出五项保障措施。制定建设方案,有序开展儿童友好公园的建设工作;加强资金投入,做好项目立项和经费保障工作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;强化宣传引导,向全社会推广儿童友好理念;重视儿童参与,结合南京城市特色,积极发挥“小小民生观察员”社会实践影响力;实施动态评估,建立儿童友好公园建设评估机制。

 

 

第五部分,评价体系

制定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指标评价表,从基础项、提升项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,并根据不同公园类型设定差异化评分标准。

第六部分,附录

对导则中主要名词进行解释;汇总相关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;借鉴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成功经验,并按照公园类型进行案例展示。

 

 

2《导则》的特色亮点

一是突出地域特色

在《导则》中,既全面落实关于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各项规范要求,又结合南京实际,融入了南京城市特色;鼓励儿童友好公园融入科普教育功能,宣传南京作为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”、“世界文学之都”的深厚底蕴。

 

 

二是突出儿童视角

在《导则》中,从一米视角出发,全方位贯彻儿童友好理念,详细阐述了选址布局、活动场地、配套设施、绿化种植共4个大类、18个中类指标建设要求,适用于各类绿地内儿童友好空间建设。

 

 

三是完善评价体系

在《导则》中,基于横向比较的原则,对不同类型的公园制定差异化评价标准,从选址布局、活动场地、配套设施、绿化布局几个方面,对儿童友好公园达标情况进行全面评价。

 

 

(图文来自南京绿化园林)